国内统一刊号:CN64-0020 宁夏日报报业集团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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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实创家居装饰集团(银川)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市嘉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与你公司及张宇情物业合同纠纷一案, 原告于2022年11月28日申请追加胡泽为本案第三人。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追加第三人申请书、参加诉讼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第八号法庭开庭审理(线上云审或线下方式进行)。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银川市兴庆区德翰霆木门经营部:

本院受理原告顾莹莹与被告银川市兴庆区德翰霆木门经营部、上海红星美凯龙品牌管理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索菲亚华鹤门业有限公司、第三人银川悦家快捷酒店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宁0106民初1373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解除原告顾莹莹与被告银川市兴庆区德翰霆木门经营部之间建立的装饰装修合同关系;二、被告银川市兴庆区德翰霆木门经营部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顾莹莹装修工程款64197.05元;三、被告上海红星美凯龙品牌管理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顾莹莹装修工程款160000元;四、驳回原告顾莹莹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8960元,由原告顾莹莹负担5067元,由被告银川市兴庆区德翰霆木门经营部负担1115元,由被告上海红星美凯龙品牌管理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负担2778元;鉴定费5000元,由原告顾莹莹负担2550元,由被告银川市兴庆区德翰霆木门经营部负担2450元;公告费500元,由被告银川市兴庆区德翰霆木门经营部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705室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宁夏银川夜游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在受理原告宁夏思远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被告银川阅海湾中央商务区管理委员会、苏州园林营造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申请追加你公司为被告,本院予以准许。原告请求判令:一、三被告共同向原告支付工程款300000元(最终以司法鉴定结果为准)并承担损失47492.40元(暂按300000元计算,计算基数最终按司法鉴定结果为准,损失暂计算至2022年6月21日,最终损失金额以全部欠款付清日为准),共计347492.40元;二、本案诉讼费等费用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追加被告申请书、(2022)宁0106民初10341号民事裁定书(保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须知、诉讼风险提醒书、权利义务告知书、人民检察院诉讼监督指南、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普通程序独任告知书、扫黑除恶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限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宁夏初啼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韦玉梅与被告宁夏初啼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请:一、被告宁夏初啼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返还原告韦玉梅162800元及其按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支付之日的资金占用利息(以162600元为基数按2022年7月20日公布1年期LPR的3.7%计算,暂从2021年4月24日计算至2022年8月15日,共计7878.75元);二、诉讼费用由被告宁夏初啼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须知、诉讼风险提醒书、权利义务告知书、人民检察院诉讼监督指南、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普通程序独任告知书、扫黑除恶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限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第十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张亦荣:

本院受理的原告李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宁0423民初1140号民事判决书。判令:被告张亦荣于本判决生效后30日内偿还原告李瑜借款30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50元,公告费400元,由被告张亦荣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隆德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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