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64-0020 宁夏日报报业集团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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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吴宣磊: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开发区支行与被告吴宣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 宁0106民初909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王佳伟:

本院受理的原告赵海龙与被告王佳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宁0122民初453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王佳伟向原告赵海龙偿还借款本金26500元,支付逾期利息1856元,共计28356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付清;二、被告王佳伟以26500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22年8月2日向原告赵海龙支付逾期还款利息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案件受理费762元,由原告赵海龙负担201元,被告王佳伟负担561元;公告费600元,由被告王佳伟负担。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贺兰县人民法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贺兰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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