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64-0020 宁夏日报报业集团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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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金雄、马兰:

本院受理原告浙江凝睿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诉你们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请:1.判令张金雄立即向原告偿还垫付款87622.48元;2.判令张金雄向原告支付利息16806.81元(暂按垫付款的日利率的万分之三从垫付之日的第二日起计算至2022年3月30日止,此后要求按此标准计算至代偿款结清之日止)以上1、2项共计104429.29元;3.判令马兰对上述债务承担共同还款责任;4.判令原告对被告张金雄名下的抵押车辆(车架号LFV3B28R8B3014826)具有抵押权,对车辆处置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5.本案诉讼费由二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法院

赵继龙、赵启龙:

本院受理原告固原经济开发区荣辉租赁站诉你们、陈浩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请:1.请求依法判令三被告支付原告剩余租赁费用31274元、违约金5000元,合计36274元;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法院

上海红星美凯龙品牌管理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

原告顾莹莹与被告银川市兴庆区德翰霆木门经营部、上海红星美凯龙品牌管理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索菲亚华鹤门业有限公司、第三人银川悦家快捷酒店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宁0106民初13734号民事上诉状。上诉状内容为:1.依法改判上诉人不承担责任或发回重审;2.上诉费由被上诉人承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唐晖、唐文云、李玉霞、宁夏青铜峡市浩源石料有限公司、唐伟、朱彦蓉、宁夏鸿锦源石料有限公司、闫忠、张红玲、唐兴平:

本院受理的原告宁夏恒信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被告唐晖、张琇、唐文云、李玉霞、宁夏青铜峡市浩源石料有限公司、唐伟、朱彦蓉、宁夏鸿锦源石料有限公司、闫忠、张红玲、唐兴平追偿权纠纷一案,原告诉请:1.判令被告唐晖立即偿还原告代偿款50000元,并向原告支付代偿期间利息11640元(按照日利率0.6‰暂计算自2021年7月16日至2022年8月8日),以上合计61640元,判令被告按照日利率0.6‰支付利息至代偿款实际清偿之日止;2.判令被告张绣、唐文云、李玉霞、宁夏青铜峡市浩源石料有限公司、唐伟、朱彦蓉、宁夏鸿锦源石料有限公司、闫忠、张红玲、唐兴平对被告唐晖的上述欠款及代偿期间的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本案诉讼费及其他费用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须知、诉讼风险提醒书、权利义务告知书、人民检察院诉讼监督指南、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普通程序独任制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限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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