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64-0020 宁夏日报报业集团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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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叶江宏、康晓凤、戴晓东、薛英:

本院受理原告陈浩与被告叶江宏、康晓凤、戴晓东、薛英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宁0402民初643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由被告叶江宏、康晓凤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陈浩偿还代偿金313756元;二、由被告戴晓东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陈浩支付连带保证人内部平均承担的不足部分62330元。被告戴晓东向原告陈浩支付后有向被告叶江宏、康晓凤追偿的权力;三、由被告薛英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陈浩支付连带保证人内部平均承担的不足部分105096元。被告薛英向原告陈浩支付后有向被告叶江宏、康晓凤追偿的权力;四、驳回原告陈浩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006元、公告费700元,由被告叶江宏、康晓凤、戴晓东、薛英负担。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法院

宁夏粮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连廷军:

本院受理原告雍银银与被告银川第一市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宁夏粮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第三人连廷军、胡涛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宁0402民初649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原告雍银银与第三人胡涛之间关于固原市原州区优山美地小区21-1-602室的买卖合同有效;二、被告银川第一市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协助原告雍银银办理位于固原市原州区优山美地小区21-1-602室的备案登记。案件受理费100元,公告费700元,由被告银川第一市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法院

宁夏粮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连廷军:

本院受理原告马识冈与被告银川第一市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宁夏粮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第三人连廷军、胡涛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宁0402民初649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原告马识冈与第三人胡涛之间关于固原市原州区优山美地小区21-1号营业房的买卖合同有效;二、被告银川第一市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协助原告马识冈办理位于固原市原州区优山美地小区21-1号营业房的备案登记。案件受理费100元,公告费600元,由被告银川第一市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法院

宁夏粮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连廷军:

本院受理原告任满贵与被告银川第一市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宁夏粮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第三人连廷军、胡涛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宁0402民初649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原告任满贵与第三人胡涛之间关于固原市原州区优山美地小区19-1-302室的买卖合同有效;二、被告银川第一市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协助原告任满贵办理位于固原市原州区优山美地小区19-1-302室的备案登记。案件受理费100元,公告费700元,由被告银川第一市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法院

赵国峰、马涛:

本院受理原告李登瑞与被告赵国峰、马涛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宁0402民初648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解除原告李登瑞与被告赵国峰于2019年3月8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二、被告赵国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李登瑞支付房屋租赁费16200元、物业管理费663.3元、电梯费119元、采暖费899.9元,共计17882.2元;三、驳回原告李登瑞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929元,公告费600元,由原告李登瑞负担682元、由被告赵国峰负担847元。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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