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宁0181民初428号
杨文、季玲芳:
本院受理原告张建生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起诉:1.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借款6万元;2.本案诉讼费由二被告承担。因未能向你们直接或通过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审判人员告知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灵武市人民法院8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灵武市人民法院
(2022)宁0106执恢1208号
河北拓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张亮、河北拓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蒋国栋与河北拓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张亮、河北拓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由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做出的(2019)宁0106民初1120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河北拓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张亮、河北拓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按照判决书确定的期限履行给付义务,现申请执行人蒋国栋申请拟对被执行人张亮名下所有的位于银川市西夏区瑞祥苑13号楼3单元401室进行评估、拍卖。现向你公告通知本院定于2023年3月16日上午1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到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执行局201办公室公开选取评估机构,逾期不到则视为放弃选择的权利,于2023年4月17日上午1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到本院201室领取评估报告,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请你于2023年5月2日前向本院提交书面异议申请,逾期未向本院书面提出异议则视为放弃异议权。请你于2023年5月2日(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到本院执行局201室领取拍卖裁定书,逾期不到则视为送达,本院将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依法对上述财产进行网络公开拍卖,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详情等拍卖事项均会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发布。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2022)宁0106执4513号
何家乐:
本院在执行宁夏德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何家乐追偿权纠纷一案,由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做出的(2022)宁0106民初2454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何家乐未按照判决书确定的期限履行给付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宁夏德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拟对被执行人何家乐名下位于银川市金凤区长城花园西区24号楼2单元601室房屋进行评估、拍卖。现向你公告通知本院定于2023年3月16日上午1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到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执行局201办公室公开选取评估机构,逾期不到则视为放弃选择的权利,于2023年4月17日上午1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到本院201室领取评估报告,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请你于2023年5月2日前向本院提交书面异议申请,逾期未向本院书面提出异议则视为放弃异议权。请你于2023年5月2日(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到本院执行局201室领取拍卖裁定书,逾期不到则视为送达,本院将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依法对上述财产进行网络公开拍卖,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详情等拍卖事项均会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发布。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