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泽伟:
本院受理原告宁夏凯义信商帐管理有限公司诉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起诉要求:1.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剩余租金20754.36元,及违约金(滞纳金)4150.87元(即被告应付剩余租金的20%),以上合计金额为:24905.23元;2.请求法院依法判令原告对案涉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北京现代牌车辆(车牌号:宁AHQ543、车架号LBEHDAFB1BY683141)享有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权;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西四楼三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2023)宁0104民初881号
常泓、谭琴:
本院受理的原告宁夏掌政农村资金物流调剂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赵立华、白巧英、白长华、杜静、常泓、谭琴、薛金云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的诉请为:1.请求判令被告赵立华、白巧英偿还原告借款本金94000元、利息45997.33元(按年利率24%的标准自2018年11月21日起暂计算至2020年11月23日,请求支付至全部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止),以上暂合计139997.33元;2.依法判令被告白长华、杜静、常泓、谭琴、薛金云对于上述债务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休假日顺延)9时30分在本院西二楼五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2023)宁0104民初352号
谭军、陈艳:
本院受理原告金志刚与被告宁夏隆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宁夏容胜文化实业有限公司、谭军、陈艳、宁夏天煜供热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原告请求本院判令:1.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工程款损失1764830元,欠款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市场利率计算至欠款实际付清之日止;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负担。因你们下落不明,本院无法向你们直接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14时2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西三楼二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