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峰:
本院受理原告李治国与被告高峰、中晟钰柱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宁0106民初1480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冯永禄:
本院受理原告辽宁奥兰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冯永禄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宁0106民初1300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冯永禄于本判决生效后二十日内支付原告辽宁奥兰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2112620元。案件受理费23700元、公告费600元,由被告冯永禄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8号接待窗口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吴翔、宁夏金兑商贸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罗云与被告吴翔、宁夏金兑商贸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宁0106民初10583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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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军、王齐欢、蒋学辉:
原告陈国伟与被告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企业信贷中心第三人杜军、王齐欢、蒋学辉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17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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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万贵:
本院受理原告宁夏东运快车运输有限公司诉你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无法联系,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须知、诉讼风险提醒书、廉政监督卡、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告知书、民事裁定书。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5日下午15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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