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通城置业房地产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于金凯与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须知、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醒书、廉政监督卡、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4日下午14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李冬兴:
本院受理原告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李冬兴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须知、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醒书、廉政监督卡、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2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第十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刘海元: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与被告刘海元、徐莎、宁夏圣雪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宁0106民初1063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马刚:
本院受理原告银川京穗游艇设备有限公司与被告马刚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须知、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醒书、廉政监督卡、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民事裁定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4时2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第十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马小娟:
本院受理的原告任冬霞与你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任冬霞提出诉讼请求:1.要求被告立即支付货款30000元,支付逾期付款损失13061元,合计43061元;2.本案的诉讼费由被告负担。因未能向你方直接或通过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2022)宁0122民初6138号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贺兰县人民法院德胜工业园区法庭三号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贺兰县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