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飞:
本院受理原告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任飞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须知、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醒书、廉政监督卡、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民事裁定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15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陈平:
本院受理原告陈思与被告陈平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22)宁0381民初299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准予原告陈思与被告陈平离婚。案件受理费200元、公告费600元,由原告陈思负担400元,被告陈平负担400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铜峡市人民法院
马蕊、金洪波、宁夏元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受理马国才诉你们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因多方查证无法联系到你们且无法确定你的送达地址,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开庭传票、司法监督卡、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限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第三庭402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宁01民终4422号
马金林:
本院受理赵万成上诉宁夏视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完毕。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宁01民终 4422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西区410办公室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