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卫东:
本院受理(2023)宁0502民初945号原告刘婷与被告常卫东离婚纠纷一案,因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判令解除原、被告之间的婚姻关系;2.判令原、被告婚生子常恒嘉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600元;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如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柔远法庭不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法院
宋明强:
本院受理(2023)宁0502民初927号原告陈娟与被告宋明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判令被告偿还借款本金20000元整(大写:贰万元整)及利息(约定的利息1%,利息:26400元),本息合计46400元(大写:肆万陆仟肆佰元整)。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一切诉讼费用(立案受理费、财产保全费、邮寄、复印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30分(如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柔远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法院
(2023)宁0502民初181号
王保军:
本院受理原告贾莹与被告王保军、谢亮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法院
(2023)宁0181民初200号
张德方:
本院受理原告张琴华与被告张德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宁0181民初20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张德方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偿还原告张琴华借款16万元。被告张德方如果不按上述指定的期间履行清偿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500元、公告费600元,合计4100元,由被告张德方负担。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西郊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灵武市人民法院
雍晓红: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卫分行与被告雍晓红信用卡纠纷一案,原告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信用卡本金97649.19元,利息15956.73元、违约金及其他费用15301.87元(利息、违约金暂算至2021年12月12日,之后的利息及违约金按领用合约约定计算至借款还清为止),以上合计128907.79元;二、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5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