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64-0020 宁夏日报报业集团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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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峰(曾用名:李小龙):

本院受理原告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李峰(曾用名李小龙)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须知、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醒书、廉政监督卡、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民事裁定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15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李立俊:

本院受理原告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李立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须知、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醒书、廉政监督卡、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民事裁定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15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马营:

本院受理原告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被告马营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宁0106民初361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速裁庭203办公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燕锋:

本院受理原告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被告燕锋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须知、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醒书、廉政监督卡、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民事裁定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15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第十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周宇晨:

本院受理原告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被告周宇晨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须知、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醒书、廉政监督卡、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民事裁定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15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第十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唐海峰: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开发区支行与被告唐海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须知、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醒书、廉政监督卡、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限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4时1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商事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张伊帆:

本院受理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与被告张伊帆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须知、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醒书、廉政监督卡、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限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4时1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商事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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