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64-0020 宁夏日报报业集团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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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永光:

本院受理原告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城支行与被告王永光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宁0106民初412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张海军:

原告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宁0106民初422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你们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邓东东:

本院受理原告俞雪鹏与被告邓东东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宁0106民初527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余文虎:

本院受理原告丁亮与被告余文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宁0106民初54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郑玉龙、宁夏金骏毅实业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杨茂林与被告杨建灿、郑玉龙、宁夏金骏毅实业有限公司、宁夏中健益康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须知、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醒书、廉政监督卡、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2023)宁0106民初4272号民事裁定书、(2023)宁0106民初4272号之一民事裁定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4时1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商事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王斌:

本院受理原告宁夏亘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王斌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宁0106民初1258号民事判决书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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