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64-0020 宁夏日报报业集团出版






上一篇         下一篇

公告

方超:

本院受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宁0104民初935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方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借款本金100000元、逾期利息48459.55元、逾期罚息13664.26元(截至2022年1月20日),并按照《个人“点即贷”借款合同》约定的利率标准继续支付自2022年1月21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付款之日止的逾期利息及罚息。案件受理费3542元,公告费300元,由被告方超负担。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711室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余春花:

本院受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宁0104民初935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余春花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借款本金100000元、逾期利息47239.49元、逾期罚息15970.25元(截至2022年1月20日),并按照《个人“点即贷”借款合同》约定的利率标准继续支付自2022年1月21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付款之日止的逾期利息及罚息。案件受理费3564元,公告费300元,由被告余春花负担。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711室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2023)宁0104民初7613号

宁夏泓达源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原告宁夏澳仕盾线缆有限公司与被告宁夏泓达源消防工程有限公司、田伟刚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宁夏澳仕盾线缆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的诉讼请求为:1.判决二被告支付欠付货款132566元及逾期付款利息5403元(以132566元为基数,自2022年8月12日至2023年5月7日,按LPR加计50%计算逾期付款利息),下剩逾期付款利息以上述标准主张至实际付款之日止;以上共计137969元。2.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二被告承担。因你下落不明,本院无法向你直接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9时20分(遇休假日顺延)在本院西四楼一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答辩和举证的,视为放弃答辩和举证,本案将依法缺席审理。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2023)宁0104民初5773号

苗宁:

原告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场支行与被告苗宁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宁0104民初5773号民事判决书,判令:一、被告苗宁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偿还原告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场支行信用卡透支本金19999.5元,支付前期利息、违约金共计6659.83元,并按照年利率14.8%继续支付自2016年12月16日至本判决确定的还款之日的利息及违约金;二、驳回原告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场支行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610元,公告费600元,合计2210元,由被告苗宁负担。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1101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2023)宁0104民初5802号

甘东:

原告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场支行与被告甘东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宁0104民初5802号民事判决书,判令:一、被告甘东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偿还原告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场支行信用卡透支本金9835.45元,支付前期利息、违约金共计3032.60元,并按照年利率14.8%继续支付自2014年7月16日至本判决确定的还款之日的利息及违约金;二、驳回原告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场支行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60元,公告费600元,合计1060元,由被告甘东负担。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1101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2023)宁0104民初5804号

蒋瑞金:

原告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场支行与被告蒋瑞金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宁0104民初5804号民事判决书,判令:一、被告蒋瑞金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偿还原告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场支行信用卡透支本金20950.75元,支付前期利息、违约金共计4909.46元,并按照年利率14.8%继续支付自2021年11月16日至本判决确定的还款之日的利息及违约金;二、驳回原告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场支行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86元,公告费600元,合计1186元,由被告蒋瑞金负担。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1101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2023)宁0104民初5956号

肖玉波:

原告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场支行与被告肖玉波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宁0104民初5956号民事判决书,判令:一、被告肖玉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偿还原告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场支行信用卡透支本金9757.24元,支付前期利息、违约金共计3008.48元,并按照年利率14.8%继续支付自2019年6月16日至本判决确定的还款之日的利息及违约金;二、驳回原告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场支行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12元,公告费600元,合计812元,由被告肖玉波负担。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1101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 2023-06-28 3 3 宁夏法治报 content_78195.html 1 公告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