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田媛砖业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虎广利与被告贺兰田媛砖业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3)宁0122民初263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主要内容:确认原告虎广利与被告贺兰田媛砖业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案件受理费10元,公告费600元,合计610元,由原告虎广利负担。限你公司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贺兰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领取本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贺兰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递交上诉状,上诉于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贺兰县人民法院
耿学祥:
本院受理原告郑青铎与被告耿学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须知、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醒书、廉政监督卡、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民事裁定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贾东:
本院受理原告宁夏黄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西夏区支行与被告贾东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须知、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醒书、廉政监督卡、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民事裁定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第十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李翔:
本院受理原告张月云与被告李翔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须知、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醒书、廉政监督卡、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民事裁定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5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马鑫、方宁波:
本院受理原告马瑞成与被告马鑫、方宁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司公告送达(2023)宁0106民初845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