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蔡新添诚商贸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韩佳翔与被告宁夏蔡新添诚商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3)宁0106民初808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吴志国:
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罗县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原告的诉讼请求:1.依法判令被告偿还信用卡透支本息(截止2023年8月28日)39217.94元,其中本金32912.47元,利息3757.64元,违约金1897.97元,手续费649.86元。并承担信用卡2023年8月29日至还清之日前孳生的利息、违约金等;2.由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及其他费用。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与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案件申诉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告知书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及举证期分别为送达期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平罗县人民法院
张磊:
本院受理原告杨榕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宁0221民初215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张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返还原告杨榕借款10294元;二、驳回原告杨榕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73元,由原告杨榕负担200元,由被告张磊负担73元。公告费600元,由被告张磊负担。限你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头闸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遇休假日顺延)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罗县人民法院
马学兵:
本院受理原告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马学兵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宁0221民初2994号民事判决书,判令:一、被告马学兵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返还原告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2000元、支付利息159.14元、罚息1739.96元(计算至2023年4月24日),合计13899.1元;被告马学兵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计算标准向原告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自2023年4月25日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日之间的罚息;二、驳回原告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47元、公告费600元,由被告马学兵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姚伏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届满之日起15日内(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罗县人民法院
孙晓红:
本院受理原告孙政诉你抚养费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宁0221民初270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孙晓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孙政抚养费48000元(自2018年7月28日起至2023年7月28日止,按每月800元计算)。案件受理费500元、公告费600元,由被告孙晓红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陶乐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届满之日起15日内(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罗县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