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弦洁:
本院受理原告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李弦洁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宁0106民初1129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柳治荣:
本院受理原告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企业信贷中心与被告柳治荣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宁0106民初1155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杨兰萍:
本院受理原告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企业信贷中心与被告杨兰萍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宁0106民初1154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王震:
原告刘爱萍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宁0106民初4724号民事上诉状。上诉状内容为:1.依法撤销(2023)宁0106民初4724号民事判决书并发回重审或支持上诉人原审诉讼请求;2.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720办公室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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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星途不动产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李玺与被告宁夏星途不动产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须知、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醒书、廉政监督卡、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民事裁定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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