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晓晶:
原告张红川与被告延晓晶离婚纠纷一案,原告提出诉讼请求:1.依法判令原、被告离婚;2.依法判令婚生女张雯华(现年4岁)由原告抚养,抚养费由原告自行承担;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负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审理。
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法院
(2023)宁0303民初1463号
马礼礼:
本院受理原告马龙与被告马礼礼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宁0303民初1463号民事判决书。裁判主要内容:一、被告马礼礼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一次性返还原告马龙50000元;二、驳回原告马龙其他诉请请求。案件受理费1090元,原告马龙负担40元,被告马礼礼负担1050元;公告费600元,由被告马礼礼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法院
(2023)宁0303民初2277号
张玉芳:
本院受理原告马小宾、丁婷诉被告海应录、张玉芳、马祥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讼请求:1.依法解除原告马小宾与被告张玉芳签订的《租房合同》;2.依法判令被告张玉芳、海应录向二原告支付2023年4月13日起至腾退房屋之日止的房屋租金;3.依法判令三被告向二原告腾退位于宁夏吴忠市红寺堡区红寺堡镇瀚海明珠南侧S5-105号房屋;4.案件受理费由三被告承担。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有关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3)宁0303民初2277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当事人诉讼权利须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法院
宁夏谷丰商贸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永绿置业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与被告宁夏谷丰商贸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23)宁0104民初391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宁夏谷丰商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上海永绿置业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支付物业服务费145178.93元(2016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2019年8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564元,公告费300元,由被告宁夏谷丰商贸有限公司负担。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速裁审判庭(707办公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杨宏亮:
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永绿置业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与被告杨宏亮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宁0104民初390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杨宏亮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上海永绿置业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支付自2014年9月30日至2020年8月4日期间的物业服务费74322.02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024元,公告费300元,由被告杨宏亮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速裁审判庭(707办公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范玉碧:
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永绿置业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与被告范玉碧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宁0104民初390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范玉碧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上海永绿置业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支付自2014年9月30日至2021年2月28日期间的物业服务费70293.3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715元,公告费300元,由被告范玉碧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速裁审判庭(707办公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