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胡商投资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文云波与被告长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长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银川胡商投资有限公司及第三人北京中银(银川)律师事务所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告长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长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就(2023)宁0104民初5104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请求撤销(2023)宁0104民初5104号民事判决书第二项,发回重审或在改判驳回被上诉人针对上诉人的全部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席乾龙、宁夏华腾天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田进国、田如发与被告张天亮、席乾龙、第三人宁夏华腾天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本院判决:一、解除原告田进国、田如发与被告张天亮、席乾龙于2022年1月26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二、被告张天亮、席乾龙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田进国、田如发双倍返还定金220000元,并退还剩余股权转让款140000元;三、驳回原告田进国、田如发的其他诉讼请求。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3)宁0104民1015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804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2023)宁0104民初15079号
丁朋兰:
本院受理原告马付忠与你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原告请求本院判令:1.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原告50%的银行贷款39600元;2.判决被告返还原告离婚后转款15600元;3.本案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因你下落不明,本院无法向你们直接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廉政监督卡,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9时2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西三楼二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王锦玲:
本院受理宁夏黄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宁0104民初 1032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王锦玲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宁夏黄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透支本金74264.12元及息费(按照年利率14.6%支付透支本金自2018年3月31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付款之日止的息费);二、驳回原告宁夏黄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813元,公告费300元,由被告王锦玲负担。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711室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2023)宁0104民初8637号
宁夏世安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刘浩浩与被告宁夏世安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魏阳阳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已缺席审理终结。本院已依法作出(2023)宁0104民初8637号民事判决:一、被告宁夏世安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退还原告刘浩浩装修工程款22200元,支付违约金3940元,共计26140元;二、驳回原告刘浩浩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010元,由原告刘浩浩负担1416元,被告宁夏世安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担594元;公告费300元,由被告宁夏世安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担。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该判决书。现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民事审判第二庭(1105室)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