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宁0303民初2123号
杨平:
本院受理原告马建海与被告杨平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有关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宁0303民初2123号民事判决书。裁判主要内容:被告杨平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马建海支付食材款3821元。案件受理费50元,公告费600元,由被告杨平负担。本公告自刊登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法院
宁夏铭雕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陈雨华与你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解除原、被告于2023年2月10日签订的《铭雕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施工合同》;被告返还超付工程款85420元;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17084元;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须知、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醒书、廉政监督卡、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开庭传票、普通程序独任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4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民事审判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毛来宝:
本院受理原告张名城与被告毛来宝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须知、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醒书、廉政监督卡、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民事裁定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第十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孙晓东:
本院受理原告令克与被告孙晓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须知、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醒书、廉政监督卡、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民事裁定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第十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陈祥、陈海华:
本院受理的原告郝学锋诉你们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原告的诉讼请求:1.请求依法判决被告返还原告现金10000元,芙蓉王香烟一条(价值250元),硬中华烟两盒(价值120元);2.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案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诉讼权利与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案件申诉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告知书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及举证期分别为送达期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平罗县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