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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寺堡检察院开展类案集中训诫

本报讯 (通讯员 王加静 白雪) 为进一步推进诉源治理,今年以来,吴忠市红寺堡区检察院对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盗窃等轻微刑事案件的被不起诉人分类开展集中训诫,共计七批次。

集中训诫会上,检察官指出被不起诉人的行为已触犯法律,但由于犯罪情节轻微且认罪认罚,给予一次改过机会。希望被不起诉人珍惜机会、真诚悔过,在今后以实际行动当好法治的信仰者、传播者、实践者。被不起诉人当场表态发言,表明了绝不再犯的决心。

下一步,该院将以“高质效办好群众身边小案”专项监督为依托,持续创新“不起诉+社会志愿服务”模式,通过开展集中训诫,让被不起诉人学习法律法规,参与交通劝导、创建文明城市等志愿服务,更好地敦促当事人悔过自新,进一步化解社会矛盾,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尊法学法守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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