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福照、李新建:
本院受理原告中卫市柔远镇高磊建筑设备租赁站诉你们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宁0502民初188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柔远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民事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法院
张少兵:
本院受理原告卢玉华与被告张少兵、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银川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原告要求你们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辅助器具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财产损失各项损失共计183581.09元;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银川中心支公司在保险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并在交强险限额内优先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本案诉讼费用由你们承担。因你下落不明,无法采用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鉴定申请书及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交通事故第一巡回法庭(办公地点:银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兴庆区一大队三楼322号)选取鉴定机构,逾期视为放弃相应权利。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2023)宁0104执3722号
武戈:
申请执行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西城支行与被执行人武戈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由本院作出的(2021)宁0104民初4608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你至今未履行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依法裁定拍卖被执行人武戈名下位于银川市兴庆区胜利北街玫苑二期5号楼2单元101室(产权证号:139933)房屋 。因无法议价,定向询价和网络询价,本院依法选定宁夏宇川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评估价为404705元。本院于2023年11月24日至2023年11月25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买受人童云飞(身份证号612728198902042418)以316271.20元竞得该房产,本院予以确认。将被执行人武戈名下位于银川市兴庆区胜利北街玫苑二期5号楼2单元101室(产权证号:139933)房产过户至买受人童云飞(身份证号612728198902042418)名下。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裁定,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执行接待大厅领取(2023)宁0104执3722号之三执行裁定书,逾期本裁定即视为送达。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李德森: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王世宽与被执行人李德森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宁0104执10949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裁定内容为:拍卖被执行人李德森名下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海宝别墅区3号楼2室(产权证号:2015005546)】。现通知你于2024年1月9日上午9时30到本院504室通过协商一致或者摇号的方式选取上述房产的评估机构,逾期不到视为未到场方放弃挑选评估机构的权利,由到场方单方抽取评估机构,并于2024年2月9日到本院执行接待大厅9号窗口领取上述房产的评估报告。对该评估报告如有异议可在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逾期不提出视为放弃异议权。本院将通过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进行公开拍卖,具体时间以网络拍卖通知为准。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遇法定休假日顺延)。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