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宁0323民初3039号
王艳香:
本院受理原告宁夏盐池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王艳香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宁0323民初303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一、被告王艳香偿还原告宁夏盐池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借款本金19670.97元、利息6934.37元,本息合计26605.34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一次性付清,2023年9月11日之后的利息,按照本案信用卡领用合约约定的利率计算至实际清偿完毕之日止;二、驳回原告宁夏盐池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10元、公告费440元,由被告王艳香负担。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盐池县人民法院高沙窝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不领取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盐池县人民法院
(2023)宁01民终4192号
宁夏椒投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李从亮、王永东:
本院受理上诉人张彦峰因与被上诉人宁夏椒投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李从亮、王永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宁01民终4192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西区(正源北街人民巷7号)209办公室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宁01民终5036号
介琳、张小华、宁夏虹桥怡康妇产医院:
本院受理上诉人刘春兰与被上诉人张海洋、原审第三人介良君、介琳、张小华、宁夏虹桥怡康妇产医院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东区208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杨晓权:
本院受理原告李君霞与被告杨晓权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宁0121民初406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原告李君霞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00元、公告费600元,由原告李君霞负担)。限你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闽宁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眼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宁县人民法院
胡海斌:
本院受理原告宁夏云馨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胡海斌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物业管理费1012元;2.判令被告按照每日千分之三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至全部物业管理费交清之日止,截至2023年7月31日应支付违约金为1108元;3.判令支付2022年4月至2022年7月期间水费26元;4.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致广大人民群众关于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一封信、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告知书、致广大人民群众关于开展养老诈骗线索举报的一封信、(2023)宁0121民初4809号民事裁定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望远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永宁县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