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宁0104民初13066号
宁夏千岩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原告桂青与被告宁夏千岩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宁0104民初13066号民事判决书,判令:被告宁夏千岩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原告桂青2021年3月至2021年10月期间欠付的工资21523.36元、经济补偿金7317.75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元,公告费600元,合计610元,由被告宁夏千岩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2023)宁0104执10076号
宁夏泰盛鸿通贸易有限公司、岳敬军、岳成鹏:
申请执行人宁夏徐工鲲鹏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宁夏泰盛鸿通贸易有限公司、岳敬军、岳成鹏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由本院作出的(2023)宁0104民初10708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依申请执行人申请依法裁定拍卖型号分别为(车辆品牌:徐工牌,规格型号:XC956,整机编号:XUG00956JNCB24622,发动机编号:7522K009399)装载机、(车辆品牌:徐工牌,规格型号:XC968,整机编号:XUG00968KNCB23825,发动机编号:7522S006172)装载机以清偿债务。因你们拒绝到庭,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本案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执行裁定书,并通知你们于2024年01月15日上午1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到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执行接待大厅选取评估机构,逾期未到场,视为放弃摇号确定评估机构的权利。并于2024年02月15日(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到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执行接待大厅领取评估报告书,逾期未领取即视为送达。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可在评估报告书送达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逾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对评估报告书无异议。本院将择期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依法对上述财产进行公开网络拍卖,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详情等拍卖事项均会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发布。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2023)宁0104民初15130号
宁夏田丁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宁夏九源财税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宁夏田丁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宁0104民初1513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宁夏田丁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原告宁夏九源财税服务有限公司服务费6900元,并按照年利率3.65%支付6900元自2021年12月1日至本判决确定的付款之日止的利息。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到本院1101办公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2023)宁0104民初15604号
李海涛:
本院受理原告杨晨与被告李海涛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宁0104民初1560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李海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杨晨支付代偿款127000元,并按照年利率3.45%支付127000元自2023年8月29日至款项实际付清时止的利息。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到本院1101办公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