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王静怡) “如果你们双方同意的话,我就建个微信群,把你们拉进群里,我们在微信群里调解这个案子。”近日,灵武市法院将“微信群聊”变成“线上调解室”,成功调解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高效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纠纷。
2024年4月,被告杨某雇用原告马某安装屋顶光伏板,约定月工资4500元。后马某在杨某处工作了2个月,杨某一直没有发放工资,马某便离开。杨某共欠付马某工资9000元。在马某的多次索要下,杨某先后分4次支付了4000元,剩余5000元无论马某如何催要,杨某都不予支付,马某遂将杨某诉至法院。
灵武市法院受理案件后,依法定程序向杨某送达起诉状、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然而,到了开庭当天,杨某却称有事无法到庭。
承办法官考虑到马某已经到庭,如果延期开庭,不仅会给马某带来诉累,而且下次杨某也未必会准时到庭;直接缺席判决则会减少一次双方平心静气沟通的机会,可能会深化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彻底打消杨某的给付意愿,导致后续出现履行难、执行难问题。思虑再三,承办法官打电话征求杨某的调解意愿,想通过线上调解的方式处理该案。经过询问,杨某表示同意调解,承办法官便决定用微信群聊建立一个临时的“线上调解室”。征求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后,承办法官将二人及书记员拉进群里开始调解。
承办法官在群里发送消息“通过微信群组织双方调解,双方是否同意”,马某立即回复了同意,但杨某一直不回复……电话一遍遍打过去始终无人接听,过了将近20分钟,马某已经没了耐心,称杨某再不回复就不调解了,直接开庭。眼看着马某的耐心被一点点耗尽,承办法官一边安抚其情绪,一边不断给杨某打电话。终于,在消息发出后的第24分钟打通了电话,杨某在微信群里回复了同意,调解程序可以进行下去了。
核实身份信息、告知回避权利、发送调解协议……流程一步步有条不紊地进行着,整个调解过程非常顺利,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约定了支付工资的时间,纠纷被圆满化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