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丁洁琼) “法官,我起诉的离婚案今早开庭,但是被告不让我出门。”近日,原告禹某给泾源县法院泾河源法庭打来求助电话,因担心禹某的安全,法庭干警立即出动,并邀请禹某所在村村委会的干部一起赶到禹某家中。
经了解,原告禹某与被告马某结婚37年,育有三男一女四个孩子,孩子均已成年。在共同生活期间,双方一直未发生不可调和的矛盾。法官察觉到,原告起诉离婚可能不是感情破裂,而是另有心结。
为了查明事实,法官找来双方的子女,仔细询问其父母日常相处情况,并与禹某的家人面对面谈话,通过耐心沟通,得知原告禹某起诉离婚的原因是禹某为了照顾家庭没有收入,但被告马某近两年不给足够的生活费,导致禹某心生不满。而马某不让禹某出门去法庭,是想以此方式挽救家庭。
法官向双方释明夫妻相互扶养的规定,对马某的不当行为予以批评,对双方进行劝导。最终,夫妻二人和好如初。
泾源县法院负责人表示,基层法庭将继续践行“马锡五审判方式”,深入基层、实地调查、就地办案,积极回应群众司法需求,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田间地头,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