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郑芳芳
近年来,网购的商品逐渐多样化,网购宠物受到部分消费者的偏爱。但打着“高端猫舍”旗号的商家实际鱼龙混杂,以次充好、售卖病宠等不在少数。那么,如果网购的宠物猫品相与商家提供的视频不符,能否认定为“货不对板”?
2024年12月25日,眼馋别人都有宠物的马某,在某购物平台上比较许久,最终从某商行购买一只心仪的“包纯种健康”的英短12色金渐层宠物猫。购买时,马某与对方就宠物猫的疫苗、健康状况、发货、售后等事项进行了明确约定,并支付了运费、检验检疫费等托运费用。满心欢喜等猫来的马某于三天后收到宠物猫,但对比后非常失望:毛色不如视频中那么亮,且小猫发蔫儿,右眼还一直流泪,有明显泪痕。
“这只猫根本不是视频里那只猫,与我事先选定的宠物猫品相、毛色、眼睛颜色等特征完全不一致,而且右眼一直流泪,我带去宠物医院检查后,猫被诊断患有杯状病毒,你这是消费欺诈。”起初,马某线上联系了某商行售后要求退回猫咪,但该商行坚称猫是同一只,只是因拍摄角度、光线等原因导致了认知差异,一直拒绝退款、拒绝接回宠物猫。没有得到回应的马某,拿着诊断证明和基因检测报告等,以欺诈为由将该商行诉至兴庆区人民法院,要求解除合同、退还购猫款、支付购猫款三倍惩罚性赔偿金以及相关检查饲养费用。
先行调解不成,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经审理查明,马某向商家购买的是“英短金渐层宠物猫”,但马某提交的基因检测报告能够证明案涉宠物猫并非该品种,且案涉宠物猫患有疾病。法院认为,某商行向马某交付的宠物猫“货不对板”,不符合双方约定,且宠物猫的健康存在问题,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构成欺诈,马某作为消费者,有权主张三倍惩罚性赔偿。
据此,法院判决撤销双方买卖合同,某商行不仅要向原告退还购猫款,还要承担三倍惩罚性赔偿,同时赔偿宠物猫的托运费用、检查费、饲养费等。
■【以案说法】
民法典第148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什么是欺诈行为?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为,包括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虚构产地、虚构成分、夸大功能等行为,均为欺诈。
具体到本案,经营者在销售宠物猫时提供虚假的视频,在消费者与其订立买卖合同后并未提供与约定相符的宠物猫,且在消费者发现问题积极沟通后拒不解决,存在主观上的故意,故可以认定存在欺诈行为。
消费者遇到欺诈怎么办?构成欺诈,我国相关法律赋予消费者可要求商家“退一赔三”的索赔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故法院支持马某向某宠物店主张退货退款并要求三倍赔偿。
法官特别提醒,消费者在网购宠物时应当注意:一是尽可能选择正规合法、证照齐全、信誉良好的商家购买,且交易应通过平台进行,一旦发生纠纷可通过平台维权;二是应注意保存网购宠物交易相关的支付凭证、物流交易、票据、聊天记录等证据,以便在纠纷发生时更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