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丁伟学) 近日,平罗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通过创新执行方式,化解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赢得双方当事人的一致认可。
本起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为宁夏某公司,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通过法院系统查控,确认该公司名下银行账户无可供执行的存款,通过传唤被执行人公司法定代表人闫某,得知该公司目前经营困难,处于停产状态,无力支付执行款,但公司仓库存放多台工程器具可以用于抵顶申请执行人的劳务费。
为了最大限度维护申请执行人权益,避免因“执行不能”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导致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完全落空,执行法官多次与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沟通,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了以物抵债的协议,被执行人用两台二保焊机和一台电焊机抵顶所欠劳务费。
“生意失败后,这些设备一直闲置在仓库里,现在能够直接用于抵债,既减轻了我的还款压力,也让我有了重新开始的机会。”闫某说。执行法官表示,以物抵债的方式既保障了债权人权益的实现,也为被执行人提供了缓冲空间,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