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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水坑法庭联动调解 受伤村民当日获赔偿

本报讯 (通讯员 高天) 近日,盐池县人民法院大水坑法庭依托“三官一师一员”联动机制,成功调解一起村民帮工受伤引发的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村民王某在参与某农业公司秋收农田作业时,收割机突发故障,为保障农活进度,王某主动协助检修,其间收割机部件意外滑落,砸中其右手致两根手指截肢,经司法鉴定为九级伤残。王某就医疗费、伤残赔偿金、误工费等费用多次与该公司协商,始终未达成一致,该公司向大水坑法庭申请调解。

接到申请后,大水坑法庭迅速启动联动调解程序。调解中,法官结合民法典中帮工责任条款确定赔偿责任,联动民警稳控家属情绪,指导调解员制定调解方案,并向双方分析利害。经多轮沟通,该公司认可责任归属,同意一次性赔偿王某各项损失共计20万元,当日就将全部款项交付王某,王某也出具了收条,双方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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