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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武法院“春雷亮剑”执行到位52.55万元

本报通讯员 王静怡

“咚咚咚……”3月25日7时,就在被执行人王某以为“一大早法院不会来人”时,灵武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几位干警已在门外等候。

申请执行人李某与被执行人王某的这起离婚纠纷,经法院组织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王某需分期向李某支付征地补偿款共计16万元。调解书生效后,王某一直拖延不向李某支付补偿款,李某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发现,王某名下银行账户只有少量存款,不足以支付全部案款,便多次联系王某释明应当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王某始终一拖再拖。此次集中执行,执行干警第一站便是前往王某家中查找。在执行干警的释法说理及警示教育下,王某主动联系李某商谈支付方式,最终在王某当场履行部分案款后,双方就下剩案款达成分期履行和解协议。

当日,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的被执行人张某则因毫无主动履行意愿,最终执行干警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该案中,申请执行人杨某与被执行人张某于2024年7月达成分期履行和解协议,但之后张某并未按照约定期限履行,且玩起了“消失术”,拨打电话无人接听,多次前往其家中查找亦是无功而返,其名下也未查到可供执行财产,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僵局。近期,执行干警接到张某可能在家的消息,便趁着当日清晨集中执行前往张某家中,终于见到了还未来得及出门的张某,并将其依法传唤至法院。然而,张某面对执行干警的耐心劝说,只是坚称自己“没钱”,最终被司法拘留。

灵武市法院此次“春雷亮剑”集中执行行动,共查找传唤被执行人13人,执结案件6件,达成和解5件,司法拘留3人,执行到位金额52.5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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