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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东镇司法所情理法融合

涉企纠纷从“死结”变“活扣”

本报记者 刘炳宇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这句话,灵武市宁东镇司法所工作人员不仅挂在墙上,更践行在每一次涉企纠纷调解中。日常工作中,该所以情理法相融的工作方法,破解矛盾僵局,让棘手的涉企纠纷从“死结”变为顺利化解的“活扣”。

3月26日,一场因当事人意外身亡引发的矛盾纠纷调解在宁东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室展开。

2025年12月,某物流公司司机张某完成运输任务后,将货车停放在宁东镇一处临时空地,饮酒后在密闭车内休息,次日不幸离世。经多部门调查,排除他杀,张某系饮酒缺氧身亡,企业无过错责任。

对此,张某的家属难以接受,于3月24日找到宁东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要求企业赔偿80万元;企业则坚持无法律责任,仅愿出于人道给予10万元补偿。双方诉求差距巨大,调解一度无法推进。

调解现场,调解员先递上温水,耐心倾听家属哭诉,共情其丧亲之痛,平复现场混乱氛围。随后分别与双方沟通:向家属明晰法律责任界定,劝导其理性维权;向企业阐述张某作为家庭顶梁柱,离世后老人孩子的生活困境,呼吁企业在人道主义范围内适当加大关怀力度。

之后,调解员采取“背靠背”方式,多次往返沟通,逐步缩小双方诉求差距。最终双方达成共识,企业一次性支付家属人道主义救助金30万元,一场可能激化升级的纠纷被妥善化解。

相比这起当事人意外身亡引发的纠纷,有明确法律依据的工伤纠纷,调解工作同样需要兼顾法理与情理。

2月5日,宁东镇司法所调解室内气氛紧张,一起工伤赔偿纠纷中的双方当事人争执不休,险些让调解陷入停滞。

2023年2月,马某在辖区某煤矿作业时,被煤块砸伤左腿,确诊为开放性胫腓骨骨折,后被认定为工伤八级伤残。虽工伤保险基金已赔付部分费用,但剩余赔偿款始终未结清。

调解现场,马某情绪激动,拍桌要求企业支付30万元赔偿,甚至扬言要到厂区闹事;企业代表则态度强硬,认为企业无需额外担责,仅愿支付数万元补偿。双方互不相让,场面剑拔弩张。

调解员没有急于定责,先是轻声安抚马某情绪,待其平复后,再双管齐下开展调解:一方面拿出法律手册,向企业明确《工伤保险条例》中企业应承担的赔付责任,做到以法为据;另一方面换位思考,讲述马某受伤后丧失劳动能力、家庭陷入困境的实际难处,做到以理服人、以情动人。

经过一个多小时耐心沟通,双方终于放下对立情绪,达成一致协议:企业一次性支付马某工伤损害赔偿金12.5万元。签字时,马某连声道谢,企业代表也感慨,理性调解才是化解矛盾的关键。

宁东镇司法所辖区经营主体多达8015户,其中企业2709户、个体工商户5306户,涉企矛盾集中在损害赔偿、合同纠纷领域。为从源头防范化解矛盾,该所强化党建引领,依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构建“五村五社区”联动服务体系,创新设立“支书调解室”,吸纳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加入涉企调解队伍。

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熟民情、接地气,主动将调解阵地前移,走进企业车间、项目工地,排查隐患、倾听诉求、化解纠纷。“企业就是我们宁东的‘新村民’,要用心做好‘家人式’服务,让企业安心发展。”多次参与调解的永利村党支部书记徐国斌说。今年以来,“支书调解室”已走访企业30余家,将多起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激化之前。

自规范开展涉企纠纷调解工作以来,宁东镇司法所累计成功调处涉企矛盾纠纷47起,为企业和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17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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