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李玉叶) 近日,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定出台《发改案件异议反馈评查办法(试行)》,通过构建双向互动、平等对话的审判监督新机制,推动案件质量、效率与效果同步提升。
办法明确,基层法院如认为中院发改理由不充分、法律适用存在分歧或与类案裁判标准不一致,可在规定期限内提交书面异议。中院随即启动评查小组开展案件评查。异议成立的,中院及时调整裁判思路,并视具体情况启动再审或类案指导;异议不成立的,中院详细说明理由,帮助基层法院准确理解裁判规则。
据了解,银川中院将异议反馈采纳率纳入基层法院绩效考核正向激励和中院法官考核反向制约,倒逼法官“把案子办扎实”,促进“基层法院有底气发声、中院有压力提质、两级有共识增效”的良性循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