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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重病如何申请救助

网友胡先生询问:父亲是脑瘤晚期患者,无自理能力、无收入、无低保,而我是家中独子,也无力承担父亲所有的医疗费用,考虑到父亲是城乡医保的参保者,想咨询医保有没有相关政策,能减免父亲的治疗费用?

银川市医保局回复:全区城乡居民医保有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基本医保城乡居民参保患者在一级、二级、三乙、三甲医院住院费用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分别为90%、87%、75%、55%,起付标准分别为200元、400元、700元、1000元,自治区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3万元。

大病保险主要在参保人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对城乡居民医保支付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一定保障。银川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1万元。根据年度个人负担合理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进行报销,报销比例在60%至70%。

医疗救助是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基础上,具有自治区户籍的特困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高龄低收入老年人、低保边缘家庭成员、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为救助对象,住院费用、因慢性病需要长期服药或者患重特大疾病需要长期门诊治疗的费用给予补助。

胡先生的父亲可享受医保第三重保障医疗救助待遇,需向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相关身份认定,具有医疗救助对象身份标识就可以享受医疗救助待遇。

(跑腿记者 周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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