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出重要部署,明确提出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畅通城乡要素流动”,从而“加快建设农业强国”。近年来,国家将农村经济发展放在重要位置,大力构建综合化的普惠金融服务体系。普惠金融具有范围广、普惠性强等特点。以数字技术为支撑大力发展数字普惠金融,不仅有利于缩小城乡之间的金融供给差距,而且能够有效降低金融服务成本,提高人民幸福感,是更好服务并助推乡村全面振兴、促进农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因此,探索数字普惠金融助力推进乡村振兴实践研究,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加大科技投入,赋能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可以有效降低金融机构的服务成本、缓解金融信息闭塞等现实问题,在较大程度上满足金融机构掌握市场发展动态和实际需求的诉求,助推金融机构更好配置金融资源,提高金融服务内容的针对性。农村金融机构作为数字普惠金融助推乡村振兴的重要载体,第一,要以优化服务、普惠群众、具体适用为目标,以重视群众需求和体验感为导向,降低服务门槛,加大科技投入力度,将科学技术与金融业务科学融合,强化科技赋能数字普惠金融力度,为我国数字普惠金融深入农村、服务农民提供专门的技术支持;第二,要利用大数据等科学技术,建立健全客户信息和金融信息披露机制,打破“信息孤岛”,实现信息对称,营造有序开放的竞争环境;第三,要通过贯通国家、省市、县城等各层级,搭建集信息查询、风险防控、快速获客、线上对接于一体的数字化平台,以支持获客、授信、风控等金融业务的“一站式”办理与系统性服务;第四,要建立健全奖惩相结合的数字普惠金融监管体系,加大金融监管力度。在科技赋能数字普惠金融的过程中,用户信息安全风险、金融风险的累积和传导会导致金融服务效率降低、服务质量下降,通过构建数字普惠金融监管体系,能够有效优化金融服务功能,强化数字普惠金融服务对乡村振兴的助推作用。
推进数字建设,提升数字普惠金融质效。开展数字化建设是助推数字普惠金融良性发展的重要基石,有助于扩大金融服务的覆盖范围,提高金融服务普及率和便捷性。具体而言,推进数字化建设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完善数字普惠金融线上线下服务,提高数据使用能力,积极探索综合化的服务模式,以数字化建设助力普惠金融服务精细化、决策科学化、管理合理化。一方面,在线下金融服务层面,加强金融机构与农村地区之间的合作,建立更多金融服务站点,拓宽金融服务范围,让农村居民能就近获取金融服务,提高服务的便利性和可获得性;另一方面,在线上金融服务层面,利用大数据及物联网等,对农户的生产生活、社会交往等涉农政务数据信息进行及时收集更新,以准确赋予农户家庭信用价值,降低其获取信贷服务的难度。二是完善农村地区网络设施建设,实现农村网络全覆盖,并借助网商银行、移动支付、数字货币等工具,在农村大力推广数字化金融服务,提高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三是加强金融数据中心等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农村全域征信体系及共享机制,鼓励互联网第三方机构与具备资质的金融机构实现信息共享,为数字普惠金融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持。
鼓励人才下乡,推进数字普惠金融工作。金融机构应组织一批业务技能熟练、具有奉献精神、愿意扎根农村发展的专业人才下沉到农村,以推进数字普惠金融工作顺利开展。具体而言,一是要建立健全金融专业人才下乡激励机制,为其提供住房补贴、工作福利、税务减免等激励措施,例如设置人才下乡专项基金,以支持金融专业人才在农村开展金融服务工作;为下乡人才提供专门的晋升渠道,以激发下乡金融工作者的积极性。同时,还应发挥媒体宣传带动作用,为其他人树立榜样,推动更多金融人才投身到基层服务中去。二是要加大下乡金融专门人员的培训力度,通过机构培训和网络课程学习,帮助下乡人员形成专业化的知识和服务体系,熟悉并了解金融产品,使其具备开展金融工作和服务所需的基本能力。与此同时,邀请金融专家开展线上线下讲座,帮助下乡人员树立正确的服务理念,为农村地区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提供智力和人才支持。
推动服务下沉,提升数字普惠金融服务。金融服务下沉是发展数字普惠金融的重要环节,不仅有利于实现金融公平,降低金融服务门槛标准,扩大金融服务覆盖用户范围和服务供给,支持农村经济发展,也有利于完善金融体系,拓展普惠金融服务的广度和深度,提高金融体系的参与水平。农村金融机构应秉持扎根基层、服务农村理念,建立金融发展、有效扶贫等多功能乡村金融服务点,打通普惠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政府也应出台具有针对性的数字普惠金融政策,畅通政策传导渠道,引导金融机构服务下沉,提升金融服务供给质量,进而释放农村地区市场需求潜力。市场则应形成较为公平合理的合作竞争机制,鼓励农村金融机构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并积极推动金融机构与其他各行业深入合作,以拓宽金融服务渠道,形成金融服务助力。
重视产品创新,打造数字普惠金融优势。农村金融机构应利用科技优势,加大金融产品开发投入。在产品创新前,深入市场调查农村用户,尤其是农村低收入群体的实际需求,量身定制个性化金融产品,以满足农村不同群体差异化需求,从而实现农村金融服务的高质量、优势化发展。与此同时,考虑产品用户的文化水平及服务地方的区域特色,将所服务农村的经济发展水平、经济发展形式、地方特有资源等纳入到产品设计的考虑范畴,重视创新产品的通俗性和针对性,开发便于操作且具有地方特色的金融产品,以提高金融服务的便捷性、区域特性和可获得性。在此基础上,主动收集用户对于创新产品的使用满意度及反馈意见,为持续优化创新产品功能服务提供重要依据。需要注意的是,在创新金融产品过程中,要重视对产品的风险把控,保证产品的合法合规性,以打造数字普惠金融优势。
乡村振兴是党和国家的一项重大战略工程,而数字普惠金融则是助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举措。在提升数字普惠金融服务覆盖面,消灭其“空白地带”,打通数字普惠金融在涉农领域堵点方面,科学技术、数字建设、金融人才等发挥了重要作用。各级金融机构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理念,健全具有高度适应性、竞争力、普惠性的现代金融体系,在推动共同富裕中充分发挥数字普惠金融对乡村振兴战略的赋能作用。
(作者单位:河北金融学院大数据科学学院;本文系2023年度保定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数字普惠金融助力保定市乡村振兴的路径研究”〈课题编号:2023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