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贯彻好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守正创新、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坚持系统观念等重大原则。这“六个坚持”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重要论述的核心要义,是对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宝贵经验的科学总结。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党的领导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保证。《决定》专门用一个部分来部署提高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领导水平,体现了我们党坚持以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的高度自觉。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解决了许多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难题,办成了许多过去想办而没有办成的大事,经受住了来自政治、经济、意识形态、自然界等方面的风险挑战考验。坚决破除各方面体制机制弊端,啃下了不少硬骨头,闯过了不少急流险滩,改革全面发力、多点突破、纵深推进,许多领域实现历史性变革、系统性重塑、整体性重构。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贯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提高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领导水平,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既是过去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经验,也是未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坚持的原则。只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我们的改革才有价值、有动力、可持续。《决定》促进城乡共同繁荣发展、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建设、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完善就业优先政策、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全人口发展支持和服务体系等一项项决策部署,是民之所望、改革所向。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要始终坚持人民至上,汇人民之力,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做到改革为了人民、改革依靠人民、改革成果由人民共享。为人民而生,因人民而兴,始终同人民在一起,为人民利益而奋斗,是我们党立党兴党强党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改革开放40多年来,党团结带领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根本目的就是让人民过上好日子,无论面临多大挑战和压力,无论付出多大牺牲和代价,这一点都始终不渝、毫不动摇。
坚持守正创新。守正创新是中国共产党人推动实践和理论创新的重要方法和经验总结,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重要内容,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本质要求。《决定》明确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继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宣示了道不变、志不改的坚定决心。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决定》注重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彰显了向改革要动力、向创新要活力的时代担当。守正是创新前提下的守正,创新是守正基础上的创新;不能以守正为由,阻碍创新、扼杀创新;也不能以创新为由,拒绝守正、背离正道。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要以守正为创新指引方向、以创新为守正注入活力,既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动摇,又紧跟时代步伐,顺应实践发展,突出问题导向,在新的起点上推进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以及其他各方面创新。
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加强顶层设计、总体谋划,破立并举、先立后破,筑牢根本制度,完善基本制度,创新重要制度。制度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问题。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始终突出制度建设这条主线,不断完善各方面制度,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入探索党的执政规律和党的建设规律,作出“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的科学论断,并将党的制度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强调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决定》共提出300多项重要改革举措,都是涉及体制、机制、制度层面的内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要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加强顶层设计、总体谋划,破立并举、先立后破,筑牢根本制度,完善基本制度,创新重要制度,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不断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强调“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是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宝贵经验的重要内容。全面依法治国是一项长期而重大的历史任务,也是一场深刻的社会变革。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改革和法治同步推进,增强改革的穿透力,改革决策和立法决策相统一、相衔接,法治保障服务改革发展成效更加显著。《决定》对“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作出了专门部署。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要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就是要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做到改革和法治相统一,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及时把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协同推进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改革,健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障机制,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
坚持系统观念。改革开放是一场深刻的社会变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特别是新时代以来,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更多面对的是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更加注重系统集成,加强对改革整体谋划、系统布局,使各方面改革相互配合、协同高效。提出要坚持系统观念,处理好经济和社会、政府和市场、效率和公平、活力和秩序、发展和安全等重大关系,注重改革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内在要求,也是推进改革的重要方法。系统观念作为辩证唯物主义的基本方法,是指导我们认识世界、把握规律、追求真理、改造世界的强大思想武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刻洞悉历史发展规律,明确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深化改革,必须是全面的系统的改革和改进,是各领域改革和改进的联动和集成。新征程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所面临的困难和挑战极具复杂性、多样性,要求我们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处理好改革与稳定关系的基础上积极应对和解决改革难题,促使改革工作有条不紊地推进。(执笔:纳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