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音乐是各族人民在长期劳动生活和社会实践中集体创造的音乐形式和音乐作品,承载着当地群众共同的文化记忆与精神追求。从音乐发展史角度来看,民间音乐的内容和形式主要源自民间、反映民间、表现民间,被民间创造并享用始终是一条主线。从历史学角度而论,人类在这个世界上最早创造出的各种音乐,几乎是民间音乐。随着文化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扮演角色的日渐重要,带有鲜明本土印记的民间音乐逐渐被视为一种独特的文化资源。当非遗保护已然成为世界性立场和“文化产业已经成为21世纪的时代命题”愈发成为国际社会的广泛共识,民间音乐的多维价值也就更加明晰地呈现了出来。
非遗保护视域下的民间音乐
2003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32届会议通过了堪称迄今为止最富影响、最有代表性、最具里程碑意义的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国际公约——《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作出了开创性界定并对内容进行了具体分类。通过强调相关社区、群体及个人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定及保护中的主体地位,建立了一种全新模式。《公约》明确“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涵射范围,把口头传说和表述、表演艺术等囊括其中,并将“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其领土上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受到保护”作为各缔约国的重要职责之一。自此,世界范围内真正意义上的非遗保护、研究和利用浪潮宣告到来。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为“世界通用语言”和国际社会普遍遵循的一般原则的时代环境下,民间音乐迎来了最受关注、珍视、保护的历史机遇期。民间音乐开始作为非遗保护的重要分支,出现在国务院公布的非遗名录中。在2006年国务院公布的518项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民间音乐就占72项,彰显了“蕴含着中华民族特有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想象力和文化意识”的民间音乐,成为国家层面高度关切的珍贵资源。与此同时,成百上千种民间音乐被列为省级、市级、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一股自上而下、由政府主导到全社会协同参与的民间音乐保护气象,正随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热辣滚烫”而同步形成。
截至目前,在国务院公布的五批共1557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传统音乐(几乎全部为民间音乐)达189项,占比12.14%。多种地方民歌、号子、器乐、仪式音乐等濒临灭失的传统乐种,迎来生存衍续乃至光荣绽放的希望之火。从各省区市情况来看,各地均已制定关于非遗保护的专门文件,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对民间音乐等非遗文化加以“激活”,当地代表性民间音乐正日益成为引人注目的文化景观,有效提升了所在区域的社会形象,如苏州弹词让苏州这座城市倍显浪漫和富有灵魂,西安鼓乐令西安古韵重现和充满遐想,侗族大歌使小黄村熠熠生辉和闻名遐迩。
民间音乐的资源属性
“资源”,又称“财富之源”,范围包括一国或一定地区内拥有的各种物质要素。在经济学中,“资源”指“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投入”,其价值与稀缺程度呈正相关,越是稀缺的资源其潜在的价值往往也就越大。除与稀缺程度密切相关外,资源价值的直接体现,即在于其“有用性”,以及是否能够与物品价值之间建立经济上的联系。
相比古建筑、古村落等“有形”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呈现出不依赖物质形态而存在的“无形”特质,抽象性、活态性和不可触摸性,往往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显著标签。民间音乐,亦是如此。受非物质文化遗产“无形”性、非语义性、不具象性、非可触性等因素影响,国际社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知和重视程度,均迟滞于物质文化遗产。1931年,第一份关于文化遗产资源保护的重要国际文献《关于历史性纪念物修复的雅典宪章》就已出台,着重聚焦于“历史性纪念物”等“有形”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包括民间音乐在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则远未进入国际社会关注的视野。这一景象的扭转,直到2003年《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颁布。随着全球化进程加速推进和各国保护本民族独特文化的呼声日渐响亮,民间音乐的资源属性也就日益显露出来。
在非遗保护视域下,“比别的艺术更宜于表现漂浮不定的思想”的民间音乐,其资源属性至少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文化资源。民间音乐依托歌词、旋律、节奏等音乐语言,通过仪式、场域、表演等铺陈情境,表达当地群众的喜怒哀乐、价值观念和生活信仰,发挥维护民族文化多样性、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增强文化自信等重要功能,也是洞见当地风土人情、社会变迁、文脉传承的一把密钥。二是教育资源。民间音乐生成于特定的历史时空,常常表达向善求真、美丽传说、英雄事迹等文化内容,以极具感染力的艺术形象,把深邃的哲理、高尚的品德、世间的温暖等社会正能量,无碍送入观者的心田,“而可以善民心,其感人深,其移风易俗。”被畲族人民誉为“创世史诗”的《高皇歌》,就承载着对历史传说的写照之功,发挥着教人“有话莫去通别人,团结互助要和气”等育人之能。三是经济资源。乘着非遗保护的东风,置身于文化“两创”的语境,“无形”的民间音乐正迎来价值转换“黄金期”。通过与旅游、文创、数字技术的深度融合,催生更具体验感、亲和力和可触摸性的文化样态,成为带动新型消费、推进绿色发展的一剂良方。陕北民歌博物馆有效实现文化保护、创新发展、形象输出、经济效益协同加持的探索实践,便是一则有力明证。四是创新资源。民间音乐拥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和丰富的表现形式,既是宫廷音乐等其他传统音乐的直接母体或重要源泉,也是现代音乐创作的珍贵素材与灵感之库。作曲家谭盾在音乐创作上的成功,就与其对中国民间音乐素材的创新提取密不可分。协奏曲《地图》,就是将民间音乐视为创新资源的生动实践。
民间音乐的多维价值
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无差别的人类劳动,是客体的存在、作用以及它们的变化同主体及其需要相适应、相一致或者相接近的一种特定关系。价值具有主体性,某种事物或现象具有价值,就是该事物或现象成为人们的需要、兴趣、目的所追求的对象。价值具有客观性,它不依赖于主体的主观意识,独立于人们对它的认识和评价。从价值论角度来看,国际社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视、保护、传承,一方面是由于该遗产可成为人们所需要的一种对象,另一方面是鉴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所具有的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多维价值。
价值,往往是在后人的审视与反思中逐渐显现的。这一过程,充满了时间的智慧与历史的深邃,体现出价值揭示的复杂艰深和不易触达。对民间音乐多维价值的认知与挖掘,同样是一个长期且持续的探索过程。21世纪以来,非遗保护形成了风起云涌、高歌猛进的大好局面,客观上加速、加深了对民间音乐所蕴含价值的缕析、转换。201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正式出台,则意味着国家层面对非遗价值的体会与认知已臻于成熟。民间音乐,自在其中。
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各省区市有关非遗的政策条例,以及民间音乐之自身禀赋,其多维价值主要体现为历史、文化、艺术、教育和经济五个方面。其一是历史价值。“唯乐不可以为伪。”民间音乐同岁时节庆、宗教信仰、婚丧祭祀、日常劳动等紧密相关,经由口耳相传、大众参与等方式,反映当地民众的生存状况和朴素情感,折射他们的集体心态与行为范式,是反映本群体文化基因、精神特质最浓缩、最洗练的意象符号和研究区域历史、民俗风情的珍贵资料,具有极高的史学价值。其二是文化价值。“凡民函五常之性,而其刚柔缓急,音声不同,系水土之风气。”地缘结构和文化土壤,往往成为民间音乐形成和发展的关键要素,也让不同地区的民间音乐互异其趣。如西北高亢敞亮的信天游和江南典雅绮丽的丝竹乐,一则体现了音乐风格的因地之别,二则不啻为反推在地文化的重要线索。其三是艺术价值。不论是欢快的旋律,抑或哀伤的咏叹,民间音乐从来不是以带有外在约束力的方式将理念、思想、价值观灌输于听众,总是以独特的旋律线条、和声结构和音色表现,抽象地传达对自然世界及精神世界的认识与感悟,“艺术用同情的力量使现实显得美丽”。其四是教育价值。“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道出了音乐在礼治中的重要地位;“乐正崇四术,立四教……春秋教以礼乐,冬夏教以诗书。”即说明音乐历来是教育的关键门径。民间音乐的教育价值,主要通过其所包蕴的文化内容和“启智润心、引发共情”的教化效果体现出来。一唱一叹之际,而气已自和,品亦自高矣。其五是经济价值。在市场经济和消费社会条件下,民间音乐作为一种重要价值形态,经济价值在民间音乐价值体系中的分量日益增强。2020年,酷狗音乐发布的《酷狗非遗音乐图鉴》显示,“非遗”相关音乐在平台中累计播放已达574亿次,时长约32亿小时,其中的经济价值不言而喻。各类音乐小镇和以民间音乐为重要载体的文旅、展演活动的此起彼伏,更是民间音乐经济价值的有力呈示。
民间音乐承载着中华民族的历史记忆,见证了社会形态的跃迁更迭,是情感表达、价值传递、身份认同以及连接过去与现在的艺术媒介,具有鲜明的资源属性和丰厚的多维价值。在非遗保护视域下,一方面要着力加强对民间音乐的“原真性”保护与传承,另一方面又要探索其多维价值的“合理化”开掘与转换,以对历史、对未来负责的态度,推动民间音乐活态传承同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双向赋能、美美与共,让丰饶的民间音乐资源成为提升文化软实力、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有效依托。
(作者单位:合肥师范学院;本文系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与文化旅游行业中外人文交流研究院2023年度人文交流专项研究课题〈项目号:2023WHLY1013〉、2023年度安徽省社会科学创新发展研究课题〈课题编号:2023CX543〉、2023年度安徽省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项目编号:2023sx079〉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