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明确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守正创新、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坚持系统观念。“六个坚持”的重大原则是一个完整统一的整体,蕴含谁主导改革、为谁改革、改革什么、如何改革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既是对过去改革经验的制度化提炼和推广,又是紧扣中国式现代化这一主题,对改革重点的再设计、对改革难点的新突破,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整体性原则体系。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党的十八大特别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和加强对改革的集中统一领导,不断提高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确保党在推进全面深化改革进程中始终成为坚强领导核心,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和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改革各方面全过程,持续发挥党在改革进程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聚焦“改什么”,明确“往哪儿改”,着眼“如何改”。同时,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这场伟大的社会革命,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党,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改革落实,确保全党上下思想上更加统一、政治上更加团结、行动上更加一致,确保改革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行稳致远。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抓改革、促发展,归根到底是为了让人民享受美好幸福生活。党的十八大特别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推动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推动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将人民的利益置于改革的核心位置。既要把实现人民利益最大化作为谋划改革、推进改革的根本考量,从人民的整体利益、根本利益、长远利益出发谋划和推进改革,从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中找准改革的发力点和突破口,把人民标准作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成效的最终标准和最高标准,多推出一些民生所急、民心所向的改革举措,多办一些惠民生、暖民心、顺民意的实事,使改革的过程和结果更加符合人民的期望和需求;又要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改革发展和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从人民群众的实践创造和发展要求中获得改革动力和创新智慧,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汇聚磅礴的民心民智民力。
坚持守正创新。守正创新是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体现了“变”与“不变”、继承与发展、原则性与创造性的辩证统一。守正创新必须贯穿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全过程。守正才能固本强基,创新才能引领时代。守正,意味着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是有方向、有立场、有原则的。无论怎么改,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马克思主义、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等根本性的原则是不能动摇的,该改的、能改的坚决改,不该改的、不能改的坚决不改。只有这样改革才能不迷失方向,不犯原则性错误和颠覆性错误;创新,意味着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要紧跟时代步伐,顺应实践发展,敢于说前人没有说过的新话,敢于干前人没有干过的事情。通过创新,解决改革发展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寻求有效解决新矛盾新问题的思路和办法,以科学的谋划、创新的魄力把该改的、能改的改好、改到位,不断推进改革进程中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和其他各方面的创新。
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改革是一场深刻的社会变革,不仅要以巨大的政治勇气坚决破除一切妨碍改革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而且要以更大的政治智慧,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改革制度体系。新时代改革开放面对的更多是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对改革顶层设计的要求更高,对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要求更强,相应地建章立制、构建体系的任务更重。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是一场关于体制、机制、规则的建设、完善和创新的过程,必须把握改革设计、谋划和执行中的制度化规范,把制度建设和治理能力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在完善制度的同时保持制度的灵活性,加强顶层设计、总体谋划,破立并举、先立后破,筑牢根本制度,完善基本制度,创新重要制度,坚决破除妨碍改革发展的因循守旧观念,着力破解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和结构性矛盾,以显著制度优势、强大制度效能彰显“中国之制”的独特优势,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更为科学、完备、完善的制度保障。
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改革和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相辅相成、相伴而生。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有效促进改革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做到坚持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坚持改革决策和立法决策有机统一、相互衔接,努力实现改革和法治同步推进,积极发挥法治引导、推动、规范、保障改革的作用,及时把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各项改革决策不仅遵循法治原则,而且还要坚持改革过程依法办事、遵守法定程序、维护正当权益,把法治方式作为推进改革的行为准则,确保改革沿着法治轨道有序推进,及时巩固和发展改革成果,使改革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
坚持系统观念。系统观念作为辩证唯物主义的基本方法,是具有基础性的思想和工作方法。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涉及党和国家工作全局,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各环节,涉及许多重大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改革的关联性互动性明显增强,每一项改革都会对其他改革产生重要影响,每一项改革又都需要其他改革协同配合,对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要求更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坚持系统观念,涵养整体性思维、结构性思维和过程性思维。坚持系统观念,就要处理好经济和社会、政府和市场、效率和公平、活力和秩序、发展和安全等重大关系。注重推进方式协同创新,在党中央统揽全局、举旗定向的指引下增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系统性;坚持全国一盘棋,注重顶层设计和整体谋划,最大限度凝聚改革共识,最大限度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形成改革合力,增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整体性;注重以经济体制改革为牵引,全面深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体制和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推动有条件的地方和领域实现改革举措的系统集成和协同增效,增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协同性,使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更加科学、有序、高效。
(执笔:李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