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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焕发新的生命力

蔡世鄂

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是中华民族在历史发展过程中积累和沉淀下来的独特法律思想和法律制度,是中华民族法律智慧和文化精神的集中体现,其传承与发展具有深远意义。积极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赋予中华法治文明新的时代内涵,有利于增强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弘扬民族精神,促进文化传承,不断提升民族凝聚力;有利于丰富和完善现代法律体系,促进法律制度的发展,为现代法律制度建设提供有益借鉴;也有利于培养公民的法律意识,不断提升其法律素养,促进法治社会的建设和发展。但新时代背景下,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传承与发展还面临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学校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视程度不足、部分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媒体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宣传力度有待加强等。因此,探讨传承和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路径,对于有力推进法治建设、弘扬社会正气、集聚发展正能量具有重要作用。

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精华。历经夏商西周礼制、春秋战国百家争鸣、秦汉法家独尊等,我国逐步形成了以民为邦本、礼法并用、以和为贵、明德慎罚、执法如山为代表的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为现代立法、司法、执法等提供了有益启示。例如,在立法过程中,可借鉴民本思想、慎刑思想等,推动立法的科学化和民主化;在司法实践中,可借鉴司法智慧和经验,如“以和为贵”的协商性理念、“明德慎罚”的谦抑性理念等,推动司法公正和效率的提升;在执法过程中,应重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中的人文关怀和道德约束,推动执法行为的文明化和规范化。

加大教育和宣传力度。一方面,要完善和优化教育体系建设,即在中小学及高等教育体系中加入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相关内容和课程,使学生从小接触并理解法律文化。例如,学校可以邀请专家或学者定期举办法律法规专题讲座和培训,加深学生对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认识;编写通俗易懂的传统法律文化普及读物,向广大学生普及传统法律文化知识和理念;因地制宜打造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实践、体验、仿真基地,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所承载的丰富人物典故、生动表现形式、鲜活历史形象等深化学生对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理解。另一方面,有效发挥媒体宣传作用,即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平台,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普及法律文化知识,传播法律文化作用,展现法律文化魅力。例如,综合运用微信、微博、微视频、客户端等平台,以图文、短视频、动漫、表情包、可缩放矢量图形等形式推送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向公众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精髓和要义,彰显中华文明的突出特性,进而坚定文化自信,夯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文化根基。

加强法律文化国际交流。文化在交流中成长、在交流中创新。加强法律文化国际交流与合作,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走向世界,有利于其焕发新的生机与活力。首先,可以通过媒体合作、论坛研讨、人文交流等形式,广泛分享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其次,可以建立国际合作项目,与国外法学院、法律研究机构等建立合作关系,共同开展法律文化相关的研究和交流项目,取长补短,促进文化的发展和完善。再次,可以采用建立文化交流团组、翻译并出版外语资料、推广留学生教育等多种方法,提升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国际知名度和世界影响力,促进世界各国法治文化的交流与发展。

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是新时代背景下弘扬民族精神、增强民族凝聚力,有效应对全球化挑战的必然要求。我们要充分认识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重要性,加大教育和宣传力度,发挥新媒体作用,在全社会形成尊法、懂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推动我国法治事业不断发展进步。

(作者单位:湖北民族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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