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64-0001 宁夏日报报业集团出版






上一篇         下一篇

加快绿色金融体系的国际合作机制建设

□ 杨小兰

面对全球气候变化、资源枯竭和生态环境恶化等严峻挑战,全球范围内对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呼声越来越高。绿色金融作为一种基于绿色可持续发展的创新型金融模式,可以通过金融手段引导资金流向节能、环保、清洁产业,为环境保护项目提供资金支持,促进经济绿色转型和可持续发展,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现下各国经济发展水平、资源禀赋存在差异,单独依靠某个国家的力量难以有效解决全球环境问题和金融和谐发展问题。国家之间应当发挥协同作用,采取健全国际合作标准、完善合作监管机制、创新绿色金融产品等措施,共享绿色金融发展的经验和技术,促进绿色金融资金在全球范围内得以合理流动和配置。

健全国际合作标准。二十国集团(简称G20)可持续金融工作国际组织应搭建常态化对话交流平台,广泛收集各国意见和建议,综合考虑不同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资源禀赋,协调各方利益,努力寻求共识,共同探讨绿色金融国际标准的制定;协同国际金融公司(简称IFC)等国际组织,积极加强沟通与协作,共同制定绿色金融国际标准,为全球绿色金融合作提供重要支持。中国和欧盟作为世界两大主要经济体,应秉持求同存异原则,建立统一性绿色金融分类标准,为绿色金融市场参与者提供正确指引,促进绿色金融市场健康发展。各国应加强沟通与协商,建立相互认可的机制,通过签订双边或多边协议,明确各方在绿色金融认证标准方面的认可范围和条件,推动绿色金融认证标准国际互认;加强国际间认证机构合作,开展联合认证活动,提高认证标准的一致性和通用性,促进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在全球范围内的自由流通。

完善合作监管机制。国际金融组织应制定专门的绿色金融监管法律,明确绿色金融的定义、监管主体、监管职责,详细规定绿色金融市场各参与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严格规范金融机构在绿色金融活动中的行为,构建全面、系统、具有可操作性的法律框架;完善信息披露制度,明确主体法律责任,制定统一、严格的环境信息披露标准,要求企业和金融机构定期、准确、完整地披露碳排放数据、环境治理措施等环境信息,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保障绿色金融市场的健康秩序;将ESG评价标准纳入绿色金融监管法律制度体系,引导金融机构在进行投资决策时充分考虑环境、社会因素,推动企业实施可持续发展的绿色行为。各国金融组织应利用大数据、区块链等先进技术,建立绿色金融信息共享平台,打破信息壁垒,整合国内外各类绿色金融信息资源,提升绿色金融国际合作的透明度和效率,为国际绿色金融市场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持。监管机构通过平台实时获取企业环境信息,及时发现和处理企业在绿色金融活动中的违规行为,加强国际金融市场有效监管;金融机构借助平台获取企业的全面信息,更加准确地评估企业的环境风险和绿色项目投资价值,提高绿色金融业务的决策效率和质量,降低信息收集成本和风险评估难度;企业通过平台展示绿色发展成果,吸引更多来自国际市场的绿色投资。

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各国绿色金融机构应积极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发展绿色基金、绿色保险等产品,为国内外绿色项目提供更加丰富的融资渠道,满足不同客户的多元化需求。例如,推出绿色产业投资基金,专注于投资绿色科技创新项目,为绿色产业发展提供长期股权融资支持;开发绿色保险产品,为绿色项目提供风险保障。国家金融机构应优化绿色金融产品的结构和功能,包括引入差别化利率机制,完善绿色信贷产品,对环保表现优秀的企业给予更低的贷款利率;设计多样化还款方式,完善绿色债券产品,满足不同国内外绿色企业投资主体需求。国家绿色金融机构应大力发展碳期货、碳期权等碳金融产品,为国内外企业提供碳排放权风险管理工具,促进碳市场活跃和发展;以核心企业为依托,推动绿色金融供应链发展,根据供应链企业的绿色生产和运营情况为供应链上下游企业提供绿色金融服务,提高整个供应链的绿色竞争力。

(作者单位:重庆财经职业学院)

--> 2025-04-24 □ 杨小兰 1 1 宁夏日报 content_157037.html 1 加快绿色金融体系的国际合作机制建设 /enpproperty-->